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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全省电大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东华发稿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255

       

    各市级(直管县)电大、教学点,省校各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招生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7]1号)、《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17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7]2号)精神,结合我省电大工作实际,现将全省电大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2017年秋季我省电大拟开设国家开放大学专业74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22[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一村一”)本科专业3],专科专业52[其中 “一村一”专业9个,“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以下简称“助力计划”)专业15]

    (一)本科专业22

    1.本科专业19个:金融学、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管理方向)。

    2.“一村一”本科专业3个:法学(农村法律事务方向)、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园艺。

    (二)专科专业52

    1.专科专业28个: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护理学、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试点)]、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保险方向)、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机电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药学、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

    2.“一村一”专业9个: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农村行政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信息管理、食品加工技术。

    3.“助力计划”专业15个:应用化工技术、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采矿工程、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光伏材料与器件方向)、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械制造生产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工艺与维护方向)、信息管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以各县级电大(教学点)为单位,各单位应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新增专业及招生计划的申报。

    (一)新增专业

    1.各县级电大(教学点)申请新增本、专科、“一村一”、“助力计划”专业各不超过3个,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要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2.开放教育教学点申请开办“一村一”办学项目,原则上按照“新点新办法,老点老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拟申报 “一村一”项目教学点需由分管市级电大统一管理,经市级电大同意后方能申报。应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一式三份上报省校,申报表电子版发到省校指定邮箱中,并从国家开放大学“一村一”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当季申报专业数不能超过3个。

    3.开放教育教学点申请开办“助力计划”办学项目,按照省校直接管理的办法,申报时需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助力计划)》,一式三份上报省校,申报表电子版发到省校指定邮箱中,并从国家开放大学“助力计划”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当季申报专业数不能超过3个。

    4.各专业申报要求教师数量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4人。

    5.已开专业增开专业方向申报方式同新增专业申报,新增专业方向不占新增专业限定个数。

    (二)招生计划

    1.各县级电大(教学点)要提前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做好生源预测,结合往季招生人数进行申报,减少申报招生计划的盲目性,切实杜绝虚报乱报的情况。

    2.各县级电大(教学点)所开设招生专业都必须进行招生计划申报,不申报招生计划视为不参与本季招生工作,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中将无法进行新生注册。

    3.招生计划填报需先完成新增专业填报(没有新增专业的可直接填报招生计划),填报招生计划时需连同本季拟新增专业一起填报上招生计划数。

    (三)新增教学点

    1.各市级(直管县)电大如需在所辖区域新增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教学点申报条件请参考《关于印发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电大政发〔2012161号)文件要求。

    2.新增教学点需上报材料:⑴《国家开放大学教学点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⑵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一份;⑶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一份;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新增教学点还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一份。电子版及扫描件发指定邮箱。

    3.新增教学点申报专业层次为专科,首次申报专业不能超过3个,申报专业师资要求同新增专业。

    4.新增教学点信息由市级电大招生工作人员负责录入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一)新增专业为一次性申报,本季申报工作结束后,在本季招生期间将不再接收新增专业及增开方向的申报。

    (二)有新增专业的教学点要先进行新增专业申报,新增专业上报省校后再进行计划申报,招生计划上报省校后系统将不能新增专业。

    (三)开放教育新增专业及计划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zs.ouchn.edu.cn)” 申报;“一村一”新增专业及计划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村一)招生管理系统(http://zsycy.ouchn.edu.cn/Admin/index.aspx)”申报;“助力计划”新增专业及计划通过“国家开放大学(助力计划)招生管理系统(http://zszl.ouchn.edu.cn/Admin/index.aspx)”进行申报,各单位要参照《招生系统使用手册》,熟悉申报操作流程,并按文件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强化条件意识,确保办学规模、层次与办学条件相匹配。

    (五)山东电大招生QQ交流群是发布招生信息及问题讨论的平台,请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都要登陆并保持在线,避免因接收信息不及时而延误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513日。

    五、联系方式

    有关事宜请与省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谭振平、栾彤彤、肖建波

    联系电话:0531-8262688082626632

    新增教学点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sdtvutan@126.com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21

    编:250014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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